过程性评价主要针对学生初中三年的课堂学习进行评价。由学生所教艺术老师负责实施,教学处组织抽查、审核。
1.课堂学习评价(100分)主要考核学生艺术学习的出勤率、参与度及对音乐、美术课程基础知识与技能的理解掌握情况。音乐、美术两门学科每学期各100分,每学期折算成10分,初一至初三上学期,5个学期满分共计为50分。以教育部《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》《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》中各教学领域的课程内容为基本依据,全面考查课程内容所涉及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、过程与方法、知识与技能等方面要点。重点从“感知(认知)水平”“艺术实践能力”与“审美情感和学习态度”三方面进行检测与评价。
音乐学科每学期从“感受与欣赏”“表现”“创造”“音乐与相关文化”四大领域中任选一项实践项目作为考核内容。美术学科每学期从“造型·表现”“设计·应用”“欣赏·感受”和“综合·探索”四大领域中任选一项实践项目作为考核内容。
简要说明:每学期艺术成绩总分10分、音乐美术各5分。(60到100分为5分、50到60分为4.5分、50到40分为4分)
每学期音乐美术课堂成绩为100分学期结束时按照以上要求转换,其中美术成绩100分为行政课40分,分类课60分。音乐成绩100分为行政课50分,分类课50分。
音乐过程性考核评价细则:
20分:出勤率总分10分,无故缺席一次扣1份,缺席五次以上不得分。参与度总分10分,包含课堂纪律、师生互动等情况,根据具体情况给分。
40分:认知水平(以试卷考查形式呈现,考核内容包括教材音乐内容听赏、谱例分析、音乐常识等,题型分为选择和填空两类)
40分:实践能力(以教材内容为核心,在歌唱、器乐、舞蹈三种表演形式中选择一项作为考核呈现)
美术过程性考核评价细则:
20分:出勤率总分5分,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,缺席五次以上不得分。参与度(带画具情况)总分10分,包含课堂纪律、师生互动等情况,根据具体情况给分。
40分:认知水平(以平时美术作业成绩为主,取平均分)
40分:实践能力(以教材内容为核心,选择一项作为考核呈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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