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招生情况:
2006年9月招生人数:371人
2007年9月招生人数:354人
二、学校学籍管理
㈠开学初新生学籍管理
1、分班名单与招办〈录取花名册〉名单相符。(一一核对)
2、转入新生办理好转入手续。
3、新生填写〈学生登记表〉
4、以班级为准,新生个人情况与家庭情况等有关信息输入〈通用学籍〉
5、通过基教处“初一新生学籍审核”
㈡休学和复学:
医院证明休学一年,家长申请,学校审核,本校开出休学证明,交基教处审批盖章。
出国休学一年(学籍保留一年)需出具出国护照复印件、家长申请、学校审核、本校开休学证明,交基教处审批盖章。
㈢转学和借读:
⑴市区学校转入:
1、组织考核
2、开出接收证明(学校批准〈校长签字〉)
3、对方校开出转学证明
⑵外地学校转入
1、组织考核
2、开出接收证明(学校批准〈校长签字〉)
3、对方校开出转学证明
4、监护人提交有关材料(家长调动单位证明)基教处审批,盖章
⑶借读生转入:
监护人持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、暂住证、小学毕业证书、成绩报告单、劳动合同或其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明。
⑷转出:
经学校同意,对方学校先开出接收证明,本校再开转出证明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