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州教育 ENGLISH 教师工作台 办公系统  
 
  日常管理
  学校简介
    基本情况
    领导分工
    领导介绍
  规章制度
  家校互动
  招生专栏
  学校公告
  后勤管理
    每周菜单
    政府采购
    协议供货
    其他
 
首页 > 校务公开 > 规章制度  
景范中学学生奖励办法
2013-9-3   发表人:匿名   编辑:John
 

 

一、指导思想:

 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激励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培养学生争先创优、积极进取的精神,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,对各类先进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。
 

二、设奖目的:

1、以精神鼓励为主,物质奖励为辅的办法激励学生努力学习,早日成才,多出人才。

2、形成竞争机制,提高竞争意识。
 

三、获奖条件:

1、三好生:

品德: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。热心为集体服务,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遵守社会公德,校内外表现如一。有理想、有进取精神、有强烈的求知欲。意志坚强,举止文明。

智育:学习刻苦、认真;有较高的理解、分析水平和一定的动手能力和自学能力。学生在课堂教学、集体活动及师生交谈时使用普通话,书写规范。期中、期末的平均成绩(5:5计)考试科目均在90分(含90分,以下同)以上,(语文含作文80分以上;不含作文85分以上);考查科目均在良以上。

体育:坚持锻炼并有自锻能力,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,达标合格。

劳动:热爱劳动,积极参加大扫除工作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身体和心理均健康。

2、单项奖:

A、“景范之星”奖:品德表现事迹突出者;科技、文艺、体育、礼仪、助人等方面有专长,受到师生一致好评,且各门学科无不及格者。

B、优秀学生干部:任班干部工作积极、主动、热忱;工作效果良好;在班内有一定威信,能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。

C、进步奖:原来基础较差,经本人努力和老师、家长督促有明显进步,表现突出,各门学科无不及格者。

D、劳动奖:积极投入班级劳动、卫生工作。主动做好值日生、大扫除、公益劳动等工作;为班级、学校、卫生工作作出贡献者。

四、评定办法:

1、各项奖励均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,候选人按规定填写登记表。

2、候选人征求班主任、各任课老师意见。

3、年级组评定。

4、教导处复评。

五、几点说明:

1、学校各类表彰的学生均应在班级、年级表彰基础上产生。

2、凡获以上奖励的同学,由学校或上级部门发给奖状或证书。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。

3、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生。

4、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,以臻完善。

< 返回 >
 
版权所有:苏州市景范中学 联系地址:苏州市人民路范庄前32号 苏ICP备10204645号-15
总访问量: 23591278 今日访问: 6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