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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
2016-9-28   发表人:匿名
 

(试行)
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》和《音乐课程标准》、《美术课程标准》,进一步完善学校艺术教育的评价体系,推动学校艺术工作的开展,改进美育教学,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,特制定本评价制度。

一、组织管理

1.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,艺术教研组长承立波老师为副组长,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艺术领导小组,负责领导全校的艺术工作。明确职责、落实分工,定期研究工作。

2. 将艺术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,并制订具体计划,认真组织实施,定期组织检查。

3. 校长将艺术教育列入工作计划,明确一名副校长分管艺术工作。每学期校长听艺术课不少于3次,分管校长不少于4次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,严格落实国家艺术课时规定。

4. 教学管理部门建立艺术教学考核制度,设立有关资料,加强过程考核,并将考核情况计入业务档案,作为晋级、评审、奖励、评聘的依据。

二、教育教学

1.学校按照国家有关中小学艺术课程设置的规定和要求,开足上好艺术课(初中每周1课时)。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、挤占艺术课时间。

2.艺术课程教学计划、单元计划、课时计划齐全。依据课程标准组织艺术教学,完成教学任务。分类教学根据学生兴趣及学校课程安排选课,加强教学研究与改革,提高教学效果。

3.打造充满艺术气息的校园文化,定期开展学校文化艺术节,不断提高节目质量,在传承百年老校文化精神的基础上,不断创新发展。

4.积极参与市级艺术文化活动,对外展示我校学子风采,加强与兄弟学校间的交流和学习。

三、条件保障

1. 艺术教师数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。教师职务评聘公平、公正。坚持集体备课、校本教研(每学期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,并有参加人员记录和活动记录)。鼓励艺术教师积极参加培训、继续教育。

2. 艺术专用教室符合国家要求,设施管理规范,设备有专人负责管理。

3. 公用经费按规定用于艺术活动支出,满足学校艺术工作需要。

四、测试评价

1.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,实施艺术课程测评,不断提高学生作品欣赏、艺术知识技能综合运用的素养。

2. 做好学生平时的过程性评价记录,建立可跟踪学习档案,纵向观察学生的发展与变化。

五、更高目标

1.不断创新学校艺术活动内容和形式,增强校园艺术氛围;

2.以现有的艺术社团和选修课程为主阵地,坚持开展活动,打造特色品牌;

3.每年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,全员参与;

4.建立学校艺术团,训练形式常态化,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竞赛。

5.充分发挥社区、家庭的合力,要和社区、家庭加强沟通与合作,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艺术活动,共同促进“艺术育人”长效机制的落实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苏州市景范中学

2016-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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