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强化青少年法律素质,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,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,9月18日下午,我校邀请了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刘昕检察官,为全校学生开展了一次主题为 “远离校园欺凌,守护多彩青春”预防校园欺凌专题讲座。
刘昕检察官从“什么是校园欺凌” 、“校园欺凌中的‘角色’”、“校园欺凌的后果” “如何应对校园欺凌”等方面展开。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、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,结合检察工作中真实的欺凌案例,阐述了校园欺凌事件对青少年的危害以及对社会的恶劣影响,并教给学生预防校园欺凌的方法。
什么是校园欺凌
实施校园欺凌的人往往会采用以下多种欺凌方式:
身体欺凌,主要包括殴打、扇耳光、挑事端,暴力地夺取财物,索要财物,毁坏财物等。
语言欺凌,包括恐吓、语言威胁、辱骂、起绰号、散布谣言、诽谤污蔑、宣扬隐私等。
心理欺凌,主要包括孤立、排挤、冷漠等一系列对学生精神造成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。
网络欺凌,包括将同学被殴打、恐吓或衣衫不整的视频发到微信朋友圈、在网络上散布对同学不利的谣言等等。
校园欺凌的后果
刘昕检察官通过一系列真实的校园欺凌行为和案例,向同学们介绍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。
根据《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》,对屡教不改、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,应登记在案并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,必要时转到专门学校就读。
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,区别不同情况,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,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,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、刑事处罚,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、手段残忍、后果严重的,必须坚决依法惩处。
如何应对校园欺凌
刘检察官还教了同学们几个预防校园欺凌的“锦囊”:
A 在受害当下:
1、有机会逃离时:冷静面对,寻找时机逃离、根据情况大声呼救。
2、逃离机会较小时:尽量避免激怒对方
3、无法逃离时:保护好重要身体部位的同时,在能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声呼喊求救。
总之,应尽量保持镇静,不要惊慌,多动脑子,有勇有谋地保护自己。
B悲剧发生后
1、及时向自己的父母、老师报告,及时报警
2、必要时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
3、及时处理痛苦情绪
4、转移注意力
C日常注意
1、低调
2、结伴而行;不要走僻静、人少的地方;按时回家。
3、可以适当参加自卫训练
最后,刘检察官司还向同学们介绍了“姑苏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平台”, 依托微信平台开通线上青少年法治教育、未成年人维权线索举报、综合救助、家长课堂等功能板块。家长或青少年登录该平台,可以举报未成年人受侵害的线索,可以观看法治课堂、亲职教育课堂、子女防性侵课堂,可以预约参加模拟法庭实践体验、心理咨询服务、司法救助等。
通过今天的讲座,同学们对“校园欺凌”有了进一步的认识,学会了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,依法进行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,坚决向欺凌说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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