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法治”一词,已被我们无数次地提及和关注。然而,在被无数次提及和关注的背后,也许饱含的是些许无奈和更美好的期望:希望这个社会能够“法治”或者说希望这个社会比现状能够更法治些。
十八届四中全会把“依法治国”列为主题,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当代中国奋发向前的决心坚定不移,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方略愈加清晰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什么?就意味着法治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彰显,法治必须且必行。
自古以来我们就有着“奉法者强则国强,奉法者弱则国弱”的说法,但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法仅仅是王法、治始终是人治,没有也不可能有法治,特别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。改革开放以来,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,大力加强法治建设。如今,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法就是规范和秩序,法治代表文明和进步;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,创造美好幸福生活,必须依靠法治。 “法制”、“法治”思维深入各个领域与阶层。从轻法到重法、从惧法到信法,这种变化实为不易。
然而,在这种积极的变化之下,我们在执法、司法、守法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。现实生活中,不懂法、不尊法,以身试法、知法犯法;搞变通、打折扣,以言代法、以权压法;随大溜、存侥幸,视法律为儿戏,藐视、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。
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,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,必须落实到行动中。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这里的“全面”,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各方面、各环节, 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和不受法律约束之人。
作为一名一线的普通教师,对“全面”一词的践行,就是把它“渗入”到日常的教学中。从日常的“规矩”入手,普及渗透“法治”思想,让“法治”思维从小培养。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,历来教育成功的典范,几乎都与适时完备“规矩”教育有关。在强调的规矩的同时,我们不妨也可以联系身边的生活实际进行“法治”教育。
在此,一个同事的事例颇有启发。体育课,同事讲解实心球的技术要领及练习规范,有学生不听讲解,一旁说话。被罚下课汇总捡球送器材室。该同学不服,称其他同学也在讲话。同事很智慧地进行了在我看来就是“普法”的教育。
同事:学校门口红绿灯处,警察是否可以抓住每一个闯红灯的违法者?
学生:不是。
同事:那警察如果抓住了某个闯红灯者,该不该罚?
学生:该。
同事:为什么?
学生:闯红灯很危险,会撞死人。
同事:扔实心球和闯红灯是不是一样,很危险?
学生:是。
同事:不听讲解该不该?
……
学生很心服的接受惩罚,并且,无意中,接受了一堂“法治”教育——法的意义,法的执行。
必须看到,实行法治不会轻而易举,达成法治不可能一蹴而就,需要艰苦努力、长期努力。关键在于从现在做起,真抓实干,以知促行。 作为一名教师,我们应该有“从娃娃抓起”的意识,适时就地地进行学生能够接受的“法治”教育,培育“法治”的种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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